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开通身份证异地受理,异地办理只限于丢失补办、或损坏补办、或者到期换证,需要你有当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表示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或者是在当地院校就读的学生也可凭学籍证明在异地办理。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1、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2、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3、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身份证丢了不需要本人回老家才能补办,在异地可以办理。
按照公安部部署,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在一对一试点的基础上,有些地方扩展了异地受理范围。以河南为例,目前河南省已在全国12个省市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采集点,包括天津、北京、上海、深圳、东莞、珠海、广州、惠州、汕头、福州、厦门、新疆,河南户籍居民在这些地方不必回原籍也可以办理身份证。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就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答记者问时透露,公安部已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扩展资料: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规定,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公安机关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中央广播电台-7月1日全面实施异地办理身份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办理。办理步骤: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扩展资料: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意见指出
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充分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意见明确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解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不需要回老家,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2016年7月1日起,全区14个地级市公安机关将分别确定1个户籍窗口办证点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间暂时受理浙江、广东、湖南三省籍在桂人员居民身份证的异地换补领工作。
2016年9月28日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经过1个多月的试点,从2016年8月1日起,广西率先全面铺开全国范围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受理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从试点时广东、湖南、浙江三省籍在桂人员扩大至全国所有在桂人员(除少数民族版本地区)。
扩展资料:
办理时所需要材料:
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区内异地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本人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和旧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换领的,免交旧的居民身份证)。
到各市指定的户籍窗口(名单附后)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证件申领手续。如因个人居民身份证换领的,免交旧的居民身份证。
核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或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市区任意户籍派出所或远郊区分局户籍大厅,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通过的,20天领取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西铺开全国跨省异地身份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