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基斯坦,婚姻是两个成年人之间订下的契约。男,女双方必须如签署合约一样在正式的结婚表格上签字,而这份婚姻合同必须在市政机关注册之后才有效。
伊斯兰不许可对任何一方实行强制性的婚姻,男女双方必须各自表示同意。 在公开结婚的仪式上,必须公开立下书面的字据,因为结婚是十分严肃的“坚实的盟约”(古兰经,4:21)。 现代人嘲笑婚姻,是“只凭一张合法上床的证明书”,因为社会文明的败坏,不论过去的包办婚姻,或者是现代城市的随意婚姻,都没有把结婚当作信仰的一部分,使婚姻失去了严肃性和神圣性,把婚姻当作儿戏。
伊斯兰法制很重要的一条,必须首先保护女子,如果不同意,婚姻不能成立。 在《布哈里圣训集》中,关于征求女子婚前表示愿意这个内容,集中了整个一章的圣训专题。 这一章的题目是:“当一个男人要他的女儿出嫁,女儿不喜欢,这个婚约必须废除” ,列举了许多段圣训。 例如,一名年轻的姑娘前来向先知穆圣询问,她的父亲逼她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她应该怎么办。 先知穆圣立即对她说,“转告你的父亲,这门亲事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