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外地就医报销问题。

请教下各位,我老家是河南固始县的,父亲因患尿毒症所以需要透析,目前在北京做透析,回老家报销的话能报销多少呢?还有需要什么手续呢,希望能详细解答一下,谢谢。还有,我们在老家开了一个转院证明 转院证明上写的是北京望京医院,但到这边之后发现望京医院透析人太多 排不上队 就去了其他一个三级医院了,这样报销有影响吗?

一、报销比例: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4年版)》(豫卫农卫[2013]17号),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住院其报销比例为:

各级医院包含的范围:乡级指乡镇卫生院;县级指县级二级(含二级)以下医院;市级Ⅰ类指市级二级(含二级)以下医院;市级Ⅱ类指市级三级医院;省级Ⅰ类指省级二级(含二级)以下医院;省级Ⅱ类指省级三级医院。

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对符合条件享受两项及以上起付线优惠政策的参合人员,只能享受最高级别的一项优惠政策。

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对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切实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转诊程序:县外住院需及时办理转诊手续,住院前,执本县转出医院的转诊证明及患者的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县新农合办公室转诊处审批,然后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如果先行住院,可执所住医院的住院证明,执患者的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在住院后3日内到本县新农合办理转诊手续。如患者没有到指定的医院就诊,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三、患者县外治疗,必须住院才能报销,出院后带齐出院收费票据、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单、出院证明、转诊证明、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参合所在县新农合部门报销。

     

追问

在老家开的转诊证明写的医院是“望京医院” 来到北京之后发现这个医院目前透析机不够 所以换到了另外一家医院,这样报销的话有影响吗? 是否需要在老家重新办理一张转诊证明?谢谢

追答

是的,你还是让本县转出医院再开一份转诊证明吧,然后到县农合办公室审批,这样还算是正常转诊,能按正常比例报销,如果拿北京所住院医院住院证明办理,报销比例可能会下调10%!

追问

好的,明白了,谢谢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