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传销的人最害怕什么

如题所述

做传销的人最害怕的应该就是警察和法律。这些传销组织打着帮人介绍工作的名义,诱骗人们加入传销组织,令参与者血本无归,甚至一些家庭面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境地。对于社会经济的秩序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现在国家已经将传销加入了《刑法》当中,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
1、传销一般是打着介绍工作、招聘的旗号诱骗人进入组织。现在国家对于传销活动严惩不贷,只要抓到就严惩,因此做传销的人最怕的就是国家的法律和人民警察。
2、进入之后必须交纳一定的入门费用,或者发展他人加入来谋取非法利益。
3、发展其他人作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人员收取费用,来获得非法利益。
4、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发展人员的业绩为依据谋取非法金额。
5、同时传销人员利用奇怪的逻辑和充满诱惑力和煽动性的言论给人们编织不切实际的谎言。
传销这个词让人听了就不寒而栗,人只要被骗进入就会被洗脑,甚至有些人将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诱骗为下线,引发亲人反目成仇、家破人亡的地步。同时传销的参与者最后血本无归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有些人采用自杀来结束生命,给社会治安和稳定造成了非常大的侵害。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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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7

做传销的人最害怕的是法律。

1998年4月21日,全面禁止传销,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

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依法取缔。最新一份判决系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65种“传销币”涉案超百亿,逾千万人买入。

扩展资料:

传销有了新模式,每人发展下线,不再是传统的多多益善,而是设定了上限,人数为2人。后来,一种新型传销窝点被巴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捣毁。

犯罪嫌疑人秦丕涛、吴子金以安格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组织授课的形式讲授安格公司会员制,在重庆发展会员上百人。

巴南区检察院已对犯罪嫌疑人吴某、秦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批准逮捕。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某、吴某某在重庆发展的安格公司会员上百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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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11
传销人员最怕警方打击。 

传销属于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对于传任何人都 可以向当地工商和公安机关控告投诉。对于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该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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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传销组织害怕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线下或线上人员独立操作,导致利益链断裂。
2、亲属朋友或者线下人员揭穿传销事实,导致功亏一篑。
3、下线太长,管理混乱,导致被公安部门查处而获罪。
当然,传销组织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组织,他们根本上最怕的就是骗不到人,就是所谓的下线。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公民有义务举报传销组织,传销应当受到执法力量严厉打击。
第4个回答  2014-08-03
做传销的人最害怕的应该就是警察和法律。这些传销组织打着帮人介绍工作的名义,诱骗人们加入传销组织,令参与者血本无归,甚至一些家庭面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境地。对于社会经济的秩序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现在国家已经将传销加入了《刑法》当中,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
1、传销一般是打着介绍工作、招聘的旗号诱骗人进入组织。现在国家对于传销活动严惩不贷,只要抓到就严惩,因此做传销的人最怕的就是国家的法律和人民警察。
2、进入之后必须交纳一定的入门费用,或者发展他人加入来谋取非法利益。
3、发展其他人作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人员收取费用,来获得非法利益。
4、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发展人员的业绩为依据谋取非法金额。
5、同时传销人员利用奇怪的逻辑和充满诱惑力和煽动性的言论给人们编织不切实际的谎言。
传销这个词让人听了就不寒而栗,人只要被骗进入就会被洗脑,甚至有些人将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诱骗为下线,引发亲人反目成仇、家破人亡的地步。同时传销的参与者最后血本无归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有些人采用自杀来结束生命,给社会治安和稳定造成了非常大的侵害。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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