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厉害吗?

如题所述

各种食物中毒,症状、危害不同 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及危害 1 天然毒素 1.1 食油类 1.1.1 棉子油毒素:粗制生棉子油中含游离棉酚、棉酚紫、棉绿素等三种化合物。一些商贩为降低成本,在食用油中掺入生棉籽油。 毒性及症状:棉酚对心、肝、肾等实质细胞及神经、血管以及生殖机能均有毒性。大量食用后,4h~4天内出现头痛、眩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甚至可有胃肠出血等症状。夏季症状尤为突出。长期少量食用,将引起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低钾血症、不孕症。 预防:将食用油蒸炒后食用可减轻中毒症状。 1.1.2 大麻油( 胡麻油) 毒素:主要有毒成分为带麻醉性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大麻酚等。 毒性及症状:大麻油(胡麻油)中毒主要侵犯神经系统,一般大量食用后1~2h发病,主要表现为先兴奋后麻痹,恶心、呕吐、口干、腹泻、四肢麻木及头晕等,重者则多语、兴奋、幻视、哭笑无常,而后转入昏睡、意识模糊、瞳孔散大。中毒病程短,症状在48~272h消失。 预防:少量食用。 1.1.3 菜籽油毒素:芥子甙 毒性及症状:在消化道内产生多种有害物质,引起甲状腺肿大,生育功能及肝功、肾功损害,甚至可导致癌症。 预防:把油加热到冒烟可除去。 2.1.2 果蔬、粮食类 2.1.2.1 豆角(刀豆、扁豆、油豆角、四季豆、云豆) 毒素:皂甙和血球凝集素。 毒性及症状:皂甙对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血球凝集素有凝血作用。潜伏期为数十分钟至五小时。主要为胃肠炎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呕吐为主,并伴有头晕、头痛、出冷汗,有的四肢麻木,胃部有烧灼感,愈后良好,病程一般为数小时或1~2天。 发芽土豆毒素:龙葵素。正常土豆中龙葵素的含量较少,为2~10mg%。当土豆发芽后皮肉变绿,龙葵素含量增高。人一次食用0.2~0.4g可发生中毒。 毒性及症状:对中枢系统有麻痹作用,对红细胞有溶解作用。一般在进食后十分钟至数小时出现症状,胃部灼痛,舌、咽麻,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中毒者体温升高,头痛,昏迷,出汗,心悸。儿童常引起抽风、昏迷。 预防:生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黑、变绿时不得食用;发芽很少的土豆,应彻底挖去芽和芽眼周围的肉。因龙葵素溶于水,可侵入水中泡半小时。 2.1.2.3 未熟豆浆毒素:胰蛋白酶抑制剂 毒性及症状:抑制体内蛋白酶的正常活性,并对胃肠有刺激作用。潜伏期数分钟到1小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有的腹泻、头痛,可很快自愈。 预防:豆浆必须煮开五分钟后再喝。 2.1.2.4 毒蘑菇毒素、毒性及症状:根据毒素成分,中毒类型可分为四种: 1.胃肠炎型 可能由类树脂物质,胍啶或毒蕈酸等毒素引起。潜伏期10分钟5~6小时,表现为恶心、剧烈呕吐、腹痛、腹泻等。病程短,愈后良好。 2.神经精神型 引起中毒的毒素有毒蝇碱、蟾蜍素和幻觉原等。潜伏期6~12小时。中毒症状除有胃肠炎外,主要有神经兴奋、精神错乱和抑制。也可有多汗、流涎、脉缓、瞳孔缩小等。病程短,无后遗症。 3.溶血型 同鹿蕈素、马鞍蕈毒等毒素引起,潜伏期6~12小时,除急性胃肠炎症状外,可有贫血、黄疸、血尿、肝脾肿大等溶血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 4.肝肾损害型 主要由毒伞七肽、毒伞十肽等引起。毒素耐热、耐干燥,一般烹调加工不能破坏。毒素损害肝细胞核和肝细胞内质网,对肾也有损害。潜伏期6小时~数天,病程较长,临床经过可分为六期:潜伏期、胃肠炎期、假愈期、内脏损害期、精神症状期、恢复期。该型中毒病情凶险,如不及时积极治疗,病死率甚高。 预防:加强宣教,防止误食。 2.1.2.5 霉变的粮食、坚果毒素:黄曲霉素。 毒性及症状: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被公认为致肝癌物质,其中AFB1致癌性最强。长期食用含有低水平黄曲霉毒素食物的人,其肝脏将受到损害食用被黄曲霉毒素污染严重的食品后可出现食欲减退、发热、腹痛、呕吐,严重者2~3周内出现肝脾肿大、肝区疼痛、皮肤粘膜黄染、腹水及肝功能异常等中毒性肝炎症状,也可能出现心脏扩大、肺水肿,甚至痉挛、昏迷等症状。 预防:拒绝霉变食物。 2.1.2.6 果仁类( 苹果仁、杏仁、桃仁等) 毒素:氰甙 毒性及症状:在消化道中遇水,经酶作用,产生氢氰酸,食入过量造成氢氰酸中毒。轻者表现为全身乏力,面色青灰,时有呕吐等;重者因呼吸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 预防:关键是控制服食杏仁的量,不论是入药还是食用,不管是甜杏仁还是苦杏仁,每天不宜超过12克。 2.1.2.7 蔬菜及腌菜毒素:亚硝酸盐。菠菜、小白菜、萝卜等含有硝酸盐物质,保存不当腐烂变质会产生亚硝酸盐,未腌透的酸菜亚硝酸盐含量很高。 毒性及症状:亚硝酸盐可使正常的低铁血红蛋白被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输送氧气的功能,致使各脏器缺氧。因而出现青紫和组织缺氧现象。潜伏期30分钟~3小时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青紫,呼吸困难,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有的昏迷,意识丧失,抽搐,终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预防:不吃腐烂变质蔬菜;少食腌菜;加强宣传、不要误食亚硝酸盐。 2.1.3 鱼类 2.1.3.1 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 鲐鱼、青鱼、沙丁鱼、秋刀鱼等) 毒素:组胺和类组胺物质- - 秋刀鱼素。这类鱼含有较高量的组氨酸,经有些细菌作用,在适宜的条件下鱼肉中的组氨酸经脱羧酶作用产生组胺和类组胺物质- -秋刀鱼素。 毒性及症状:组胺中毒与人的过敏体质有关。中毒表现为局部或全身毛细血管扩张。潜伏期为数分钟至数小时,特点是发病快,症状轻,恢复快,少有死亡。主要症状为皮肤潮红,结膜充血,似醉酒样,头晕,剧烈头痛,心悸,有时出现荨麻疹。一般体温不高,多于1~2日内恢复。 预防:过敏体质的人不能食用;对容易产生大量组胺的鲐鱼去毒。 2.1.3.2 河豚鱼( 龟泡鱼、乖鱼) 毒素:神经毒素,也称河豚毒素。鱼死后内脏毒素可渗入肌肉(每年2~5月份的河豚鱼毒性最强),人就算不食内脏只食鱼肉,也会引起中毒。 毒性及症状:河豚毒素对胃肠道有局部刺激作用,吸收后迅速作用于神经系统,阻碍神经传导,使神经处于麻痹状态,严重者呼吸衰竭。豚鱼中毒一股在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内发生,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胃肠症状,以及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眼睑下垂、四肢乏力、发冷,继而四肢肌肉麻痹等神经系统症状,最后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 预防:河豚鱼毒素耐热,一般烹调温度无法将其去除,盐腌或日晒也不能破坏,目前对河豚鱼中毒尚无特效解救药物。因此,我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含有微生物毒素超过国家标准的食品;《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 2.2 金属毒物 2.2.1 锌中毒毒素:锌及锌化合物。如误食过量的锌化合物或用镀锌容器盛酸性食物、水果会引起锌中毒。 毒性:锌及锌化合物在酸性条件下转化为Zn2+, Zn2+使蛋白质沉淀导致中毒。 症状:呈急性发病,潜伏期由几分钟至1h,恶心、持续性呕吐、腹绞痛、腹泻、口腔烧灼感伴随眩晕及于全身不适。严重者可因剧烈的呕吐和腹泻而导致虚脱。 预防:(1)禁止使用镀锌容器和工具盛放、煮制、加工、运输和保存酸性食品,如果汁、果酱、番茄酱、酸牛奶、酸菜及食醋等用镀锌铁桶装牛奶也很危险。(2)妥善保管各种锌化物,防止误食中毒。(3)合理补锌:每日元素锌供给量标准为0~6个月3mg,7~12个月5mg,1~10岁10mg,10 岁以上15mg。(4)食物有锌味应停止食用。 2.2.2 铜中毒毒素:治疗上应用硫酸铜过量、用含铜绿的铜器皿存放和储存食品、饮料或含醋食品、盐渍食品,在铜器皿中烹调, 在铜器皿中制茶以及有意无意吞服可溶性铜盐,返青粽叶也可引起中毒。 毒性:铜可与溶酶体的脂肪发生氧化作用,导致溶酶体膜的破裂,水解酶大量释放引起肝组织坏死;也可由损伤红细胞引起溶血和贫血。 症状:急性铜中毒的临床表现为急性胃肠炎,中毒者口中有金属味,流诞、恶心、呕吐、上腹痛、腹泻,有时可有呕血和黑便,尿中出现血红蛋白,继而出现黄疸及心律失常,严重时可出现肾功能衰竭及尿毒症、休克。 预防:慎用含铜绿的铜器皿存放和储存食品、饮料或含醋食品、盐渍食品,在铜器皿中烹调, 在铜器皿中制茶;鉴别有毒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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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9
食物中毒需要综合考虑中毒的是什么物质(因为有的是一些很烈性的物质,也就是说少量就可以导致大的机体健康损伤)、中毒物质的量(一般来说量越大损伤越大,有时候有一定的饱和度等限制)、浓度(一般浓度大的单位质量或体积含毒性物质量高,损伤就大一些)以及机体本身自抗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一旦发生中毒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处理,以免造成进一步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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