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3、民事主体在设立、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不容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4、民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对等。
扩展资料:
平等原则的意义
历史实践证明,民法的平等原则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哪里有商品哪里就必然有平等原则。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高科技技术与产品的不断广泛运用,交易的内容和时空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传统商品的衍品比重迅速增加,金融、证券、中介服务及商品交易形式,支持手段多样化发展,一对一直接交易变成了同时在不同空间上多头交易形式,支持手段多样化发展,一对一直接交易变成了同时在不同空间上多头交易。
商业信用由依赖熟人转变为依赖机构信誉,政府和国际组织在信用担保,争议解决方面的作用和权威越来越大,在以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平等原则早已超出了一国民法的界限,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