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供暖费发票有规定特定时间段吗?——有。
国家税务局对发票的开具时限做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不得拒绝开具,更不得以内部销货结算凭证代替发票向消费者开具。
从事免税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粮食收购的纳税人,在收购货物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
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采用交款发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交送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追问我的意思是问有规定每年几月到几月才能开供暖发票?
追答你交钱的时候就要开发票,否则违法。
我的意思是问有规定每年几月到几月才能开供暖发票?——这个没有规定。规定的是你交钱的时候就要开发票。
开发票的时间取决于你交取暖费的时间,与其他时间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