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房子买的是,80年代应该是学校发的房子,转手两次2000年被父母买了,当时不懂也有什么房产证只有购房协议。这种情况请问还能办理上房产证么,如果想要卖出可以么?要是被拆迁能否得到相应补偿么?
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
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
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你看下就可以知道了。至于到期后房产应该如何处理,毕竟现在讨论还为时尚早,连全国人大都无定论。目前比较倾向于,房产所有人在到期后适当补交些土地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
扩展资料:
如果是共有财产的话,那我们得去当地的房管所协商公产证更名的相关事项,必要时还得去公证处公证。如果房管所不予受理的话我们也可以走法院,程序一样,在拿判决书以后到房管所进行更名。
如果是私有财产的话,倘若我们一直都找不到原房主,那我们可以带上购房协议和相关的房款收据到区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原房主履行合同变更房产证,但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证人(比如邻居和社区工作人员等)。
如果证据和证言充分的话,法院会尽快判决,之后持法院判决书到房产部门进行更名。公产的话如果房管所不予受理的话也可以走法院,程序一样,只是拿判决到房管所更名。仅供参考。只有把产权落到自己名下才能买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证
非常感谢! 如果当时是单位发给的属于公产,这种情况即使能变更是否还是要交部分税金什么的。如果是按的价格应该是当年买的价格还是现在市价。如果当时原房主卖给我们的时候已转为他的私产又能找到当时的原房主是否就可以直接两家从新办理过户?这样去法院是否要找律师呢?谢谢~
追答如果你是要公产转让的话直接去单位房管所更名,具体收费得看房管所的,呵呵。地区不一样我不好说。不按市价按评估价缴税。如果当时原房主卖给我们的时候已转为他的私产又能找到当时的原房主是可以直接更名的。但为了资金安全还是小心点好。不妨先做个全权委托公证有你代收全部房款。呵呵这比较安全。如果原房主不配合去法院一定要先找律师,省得到时候什么也不懂。找个好律师省心咱都可以不去有律师办,咱只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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