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省高院的裁定,是否可以向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还是向省检察院提起抗诉,具体来说就是下一步程序

我听说2013.1.1起施行,最高院不再受理省高院的
裁定。改由检察院抗诉受理是吗

第1个回答  2014-05-29
首先我国实行的是二审制,如果已经是二审了基本就是最终裁决。其次说到上诉,上诉是你应该有的权利不论合理不合理,有没有理由都无所谓只要在法定期限内。但是抗诉不是抗诉必须有抗诉的理由即人们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却有错误,才能抗诉。还有全国最高法第一审的刑事案件,一定是全国重大刑事案件,一般职权范围内对下属法院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如果是现实情况不会有可能到全国最高法申诉追问

先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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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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