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把人撞了,怎么解决?有经验的朋友帮帮忙。悬赏30

开车掉头的时候在斑马线把人撞了。我当时黄灯3秒的时候走的,所以那个人估计也是红灯还有几秒的时候就过马路了。然后因为右边有盲区,就撞到了。一辆自行车,车速不快,女的被撞倒。车保险齐全,我不介意全责,就是想快点把事情了掉。但是对方是一个打工的,文化水平比较低,看她的样子也不想讹人的,叫她去交警队签字就不愿意去,说自己要先看好,担心签字之后不管她了。医生看了之后说软组织挫伤,骨盆有一点裂开,需要休息1个月。大家有遇到类似的事情吗?最后怎么解决的?其实我也有点紧张,给我吃个定心丸吧!

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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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你这个看来私了的可能不大了。就立即要警察按照正常程序走,警察应该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必须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估计你的责任大,估计会判你全责,要是钱宽裕的话,可以给对方垫付医药费。她要住院就让他住,这么点小伤,保险的钱足够赔的。但不要垫付全部医药费,前期先垫付一些,等他的伤好的差不多了,就不要垫付了。要她自己拿钱看,最后一块算。这边就联系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把车提出来,只要车不在交警哪里了,一切都好办了。他原理什么时候办就什么时候办,记住不要垫付她所有的医药费,只垫付一部分,这样她自己拿钱看病就着急出院了。出院后可以要她到法院起诉你,然后法院判决赔偿的钱,保险都会出了,要是私了你个人赔的钱保险是不赔付的。
肯能她赖在医院不走,还要你垫付医药费,缓和的告诉她,暂时没钱,让她自己先垫钱看,等有钱了立即给她,这个就是为了防止她总是不结案,不结案她垫的钱也拿不回来,她为了拿回自己的钱,就必须及早结案,只有结案了,你垫的钱和她垫的钱才能一起拿回来。追问

车已经拿回了。但是对方表现想先看好病再结案。看病时间应该会比较久,伤经动骨可能几个月。请问在这之前可以先结案吗?怎么样协商会比较好?还是说先不管她,等她什么时候来签字了再说?

追答

车拿回来就不要管她了,你越管她她越事多,等着,也不给她垫钱,她自己拿钱看病,钱多了,自然她就找你了。等她找你的时候,就好办了。反正保险时效一年的时间,等着,是最好的办法。
对方没出院不能结案的。因为也不知道后面还要花多少钱。只能等出院后再一次性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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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0-15
车在手里 但是那人一直不出院 开始的时候只是轻微骨折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 一直我们在给他垫付医药费 一直不肯出院 后面又说他脚筋断了 还要继续给他治疗吗 急急
第3个回答  2014-09-16
你负全责没有问题,处理也没有关系,报过交警和保险以后,先下达事故认定书,提出车辆,等对方治疗完毕后再到交警队处理,但是要提醒对方,治疗用药要符合医保规范,否则治疗费用保险公司很可能不认账。
第4个回答  2014-09-16
让她把要求都提出来,如果她提的要求不过分,那就该赔钱道歉什么的就做,如果过分,可以协商,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情况就去交警队那边把该办的手续都弄了,一般你没有逃逸,没出什么特大的问题不会有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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