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离职后更换地区后单位原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怎们办?

各位网友大家好,本人想咨询一下关于社保、医保的相关问题,以前我在新疆乌鲁木齐工作,从12年5月1日-15年6月30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后来辞职了,15年7月15日重新在重庆市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请问我之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怎么办?

社保异地转移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个人身份证

第二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第三步: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第四步: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第五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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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养老保险

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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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2
如果想把原来的社保转移,可以到乌鲁木齐社保局办理社保转出,再携资料到重新办理社保转入即可。
如果以后确定不回乌鲁木齐工作生活了,可以先在开始操作;如果不确定,也可以等退休前再办理转移。就算先在不处理,社保账户还是会保留在乌鲁木齐的。
第2个回答  2019-08-22
按目前规定要做异地转移,转移的手续,分别咨询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社保部门,按当地规定办理。一般由转出地开具社保缴纳凭证,转入地需要有账户接收,转入地的社保部门出具接收证明给转出地追问

需要去原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转出,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吗?另外那个社保缴纳年限怎么算啊,原来有三年多的时间,是不是和现在的年限合并啊?

追答

一般是要原地社保部门先出凭证的,社保累计计算的,转移后会自动合并缴费年限

追问

这个办理可以在网上办理吗?还是需要去新疆乌鲁木齐市办理啊?

追答

目前好像不太可能,并没有联网操作,不过据说已经有省市在进行这项工作的准备中了。像现在情况下,咨询下当地社保部门,如果人不在当地,是否有可能代理操作

第3个回答  2019-08-22
你好,可以检索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等规定,结合当地的经办机构要求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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