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28
1.有重大误解~简单的说合同条文没有问题,但是签合同的双方在达成共识的时候因为个人理解不同,造成对合同条文的解析的不同。举个简单例子:买大蒜~甲方一直以为乙方卖的都是紫皮的,但实际上乙方根本就不知道原来大蒜是有分很多种的~
2.合同条文有歧义,但是双方没有就歧义部分讨论,都认为歧义部分无关紧要~举个栗子:在八号楼交割货物~但是交易地点有两个的地名叫八号楼,导致交易双方错过了~,有些合同则是在时间的理解上产生歧义,比如十二时制和二十四时制的歧义等等~
3.其中一方的疏忽。比如没有详尽讲解或者阅读合同条文,而匆匆签合同~这个比较多见,而且打官司的最多的就是这种,一般来说法院都是偏向支持弱势一方~
总的来说,合同并没有所谓的合不合理,基本只要你愿意花时间去阅读,除了不合法的,基本都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