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中餐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么?

企业三班倒,上完八小时才能下班,早8时--16时,16时--01,01时--08时中途不休息!发放餐劵,只能食堂使用,每月18个班,共发放12*4=48元。按月发放。过月作废。

班中餐属于福利费,不是属于工资。员工工作,公司提供的福利餐券,做为员工的福利费入账,不需要单独在工资里发放,所以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每个月公司会对每个部门的餐费进行费用计提,等到实际发放,或是员工使用时,再从福利费中转出。

扩展资料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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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应属于福利费。
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 不属于工资,不用交纳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班中餐属于福利费 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1、不属于税法上免缴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补助费。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中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2。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7-16
班中餐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么?----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单位统一付款就餐,应属于福利费,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按补贴发到个人名下,应属于工资,需要与工资薪金一起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4个回答  2010-10-06
班中餐属于福利费 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