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在福建省招生是本科第二批次,因此我们通常默认为福建警察学院是二本大学,但是福建警察学院在其他省份招生也有本科第三批次招生。
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决定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2018年1月,学校新增为福建省2018-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名单。
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1月,现有教职工431人,其中正高职称33人,副高职称114人和一批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省部级教学名师称号的优秀教师。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
“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优秀教官”和“福建省优秀教师”19人;“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1人;“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列入“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福建省新建本科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7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