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账的钱,分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吗

17年12月份认识的,之后通过聊天,见面,也相互认可就确定恋爱关系,但是每次见面后都会说还信用卡,还车贷,手机坏了想换一个等借口要我转账。本不想转,但是不转就生气,不理人,说不爱她。为了维护这段感情,没办法,分手前转了共17000左右,不算平时吃饭娱乐和买衣服等的钱(这个也花了近1万),现在分手也是因为生日要我转1314,我说没钱了(是真的没钱了,我一上班族工资也不高,还有房贷等)后来就吵闹分手,期间也挽留过,没戏,现在电话微信都拉黑了。
对于这种吧感情不当一回事的女人,我心里窝火,想吧期间转账给她的钱要回来,虽然转给她的钱不是订婚的钱,但是我是奔着结婚为目的的,不知道能不能要的回来
希望专业人士能帮帮我,当时的转给她的钱都是刷信用卡的钱给的,现在有点无力偿还。且本身她比我有钱,挣得也比我多,她没有在我身上花一分钱,没吃喝玩都是我花销。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
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最后一条,恋爱期间总花销达到3万左右,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了。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

恋爱期间转账的钱,属于自愿赠与的,对方有权不予退还。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但已经赠与的费特殊情况不得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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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2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望采纳,谢谢!追问

首先我要证明不是赠予,才行,不知道怎么办

追答

具体款项有多少

1.7小额度 起诉和报警 应该都是叫你们私下协调。建议先走出第一步。报警诈骗。

追问

报警的话能说是诈骗嘛?

第2个回答  2021-06-03

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带有特殊意义的“520”“1314”等,法院会认定为赠与关系,要不回来;如果是其他金额,没有表达爱意的金额,法院会认定为借贷关系,去法院起诉可以要回来。

以案说法:男女朋友之间红包转账怎么认定

第3个回答  2018-02-12
两人没有领证结婚,是没有法律保护的,而且她没有把刀夹在你脖子上强迫,不是欺骗罪,看清了拜金女就好了,人嘛总能碰到过这样的,追问

可是法律不是说,造成受害者经济严重下滑或偿还能力不足,能要回来嘛?

追答

可是她可以说你是自愿给予自己的钱,而且你没有欠条,也没有手续,你有证人证明她讹诈吗?

追问

赠予也有一般赠予和特殊赠予的吧

追答

对,她早晚会的得到身心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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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11-19
这个就是你自己的不对了,承受不了她的消费,就不应该和她有更深入的交往,打肿脸,充胖子?迟早要出问题的,现在消费透支了,又各种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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