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于1999年(当时我15岁)开始分居,我随母亲生活,到现在2010年(我已26岁)他们已经分居11年了,期间父亲没有给过我任何钱,包括压岁钱、抚养费、学费等。 前几天父母离婚了,父亲想要我给支付赡养费。关键是这10多年来他从没关心过我,也从没有支付我任何抚养费和教育费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支付他晚年的赡养费吗?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去支付呢?我有可能可以起诉他先支付我的抚养费我再支付他晚年的赡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