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于2013.10.25和两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固体酒精厂,由于是朋友相邀,处于信任朋友的立场,我并没有对他们的固定资产做很多的调查(这个厂是以前他们两人和另外一个于2013.7月合伙搞的,但由于内部有矛盾现在一直处于停产阶段,他们说是以前总投资时24万多,现在那个占40%的股东愿意亏4万退出,)我是按照他们现在是20万的股本入得股,我是8万现金,占40&,他们是以原来的设备及资产入股,分别占40%和20%。只签了一份普通的合伙协议,没有注册。现在由于有矛盾想退伙(主要是他们不是按照协议按时交营业款,再就是厂里的货车经常用于他们自己的厂的营运,三就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现他们的实际资产和设备并没有这么多的价值,我自己列了一份补充协议列明资产明细他们的都不愿意签字),和他们提出说自己亏2万退出他们不同意,我想请问一下律师:1.我可以以什么样的方式退伙?2,由于我是以现金入得股,我可以要求他们返还我现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