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伤残是否意味着劳动能力的丧失

如题所述

构成伤残不一定不意味着劳动能力丧失的。对于军人、交通、治安、工伤等意外造成的伤残,依据各自的标准,由重到轻地分为1--10级;但是上述十级制的残疾等级是与国际接轨、并类似的一致的;比较典型的是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2.5条款 :   æœ¬æ ‡å‡†å°†ã€ŠèŒå·¥å·¥ä¼¤ä¸ŽèŒä¸šç—…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中的1至4级和5至6级伤残程度分别列为本标准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围。

也就是说,四级以上的残疾等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九级、十级的残疾军人、工伤者、治安、交通事故致残等级者,并不列为我国残疾人统计的范畴的等级,更谈不上丧失劳动能力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