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鉴定时间哪家鉴定机构可以做?

在同一份合同中,能否鉴定出来不同书写笔迹形成的时间?或是不同书写笔迹形成的时间差。哪个机构可以做,北京的法院是否认可这种鉴定?(黑色签字笔)
原告在2016年底和2017年初在我们签字按手印的4份空白合同中,补填了内容,补填时间大概在2018年下半年。是否可以鉴定签字时间与填写内容的笔迹形成时间?或者鉴定签字和内容笔迹形成的时间差?或者鉴定4份合同补填内容笔迹书写时间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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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在三个月内可以准确到天,时间过长检测结果就不准确了。

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相差很久,从纸张、墨迹的区别可以大致判断先后顺序。

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

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

扩展资料:

《通知》第一款54条:要求送检单位应该提供样本。在特殊情况下,就是讲送检单位不能提供合法的比对样本、同时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在六个月之内的,“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

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

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的先或后;所谓绝对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不需要比对样本。

书写时间的检验离不开文件材料的检验。以下方法可用于文件材料检验。

理论基础:

用不同物质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中具有不同的分配系数这一原理而工作的。在两相相对运动时,这些不同的物质在两相中会反复多次分配,从而达到使不同的物质得到较完全的分离的目的。

在色谱技术中,流动相为气体的称作气相色谱,流动相为液体的称作液相色谱。固定相装在管柱中的叫柱色谱,固定相作成薄层的则称作薄层色谱,若利用滤纸做固定相,称作纸色谱。液相色谱仪。下面气相色谱仪为例进行说明。

自从1955年第一台市售气相色谱仪投入市场后,最初几年主要是用于易发挥性化学成分的分离和分析。随着选择性检测器的发展和完善以及裂解器,程序升温控制器等一系列附加功能部件的问世,使得气相色谱法的用途更加广泛。尤其是和其他手段的连用,不仅弥补了它本身的缺陷,而且向快速自动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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