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1-05
被征收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可以照这几个部门处理:
第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该部门有权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
第二、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土地权属发生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因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必须先向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处理;争议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不服,也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必须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内容有于增华房产律师网整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