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的人物事迹

如题所述

查办多起大案要案
作为反贪局的一名侦查科长、案件主办人,2005年以来,刘强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大要案件26件,查处处级以上干部3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尤其是2005年,他查办吉林省电力物资总公司原总经理张某某案件时,不局限于张某某案件本身,而是注重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一举侦破了杨某某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刘某某挪用公款案,王某某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3件特大案件,至今还被院里传为佳话。
2006年,刘强参加了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上海专案,负责了上海市委原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孙路一涉嫌受贿案件的查处工作。2007年,他作为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唯一办案人员参加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件两项主要事实的查处工作。在办理陈良宇案件过程中,他又接受了查办原上海申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维工涉嫌受贿案件的任务,并负责其收受近千万元特大受贿事实的查处工作。
心细如丝办铁案
“干反贪工作就意味着要付出更多,只有把案子拿下来,才能体会到办案的乐趣。”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2004年年底,他在办理吉林省电力物资总公司原总经理张某某案件时,该案受贿金额巨大,共有10笔受贿事实,每一笔事实相当于一个独立的案件,且行贿人绝大多数在外地,时间紧、工作量非常大。为了办好这一案件,他先后赴北京、天津、广东、南京、黑龙江等地调查取证。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7月近8个月的办案时间里,他没休息过一个节假日,个人累计出差办案100余天。终于经过他不懈的努力,将该案件10笔受贿事实的行贿人和相关证人全部找到,并获取了大量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赃款全部被追缴。
在办理绿园区领导干部王某某受贿案时,他打破传统的“举报主导侦查”的反贪办案模式,跳出“初查撒网摸净”传统模式,主动利用各种信息和情报资料去获取案件线索。通过查办国土资源局原土地利用处处长钟某某受贿案发现王某某受贿案件线索,又通过西部新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刘某受贿案,准确地从刘某受贿案中查出王某某收受开发商赵某某人民币10万元及两根金条的犯罪事实。在掌握了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刘强在询问中对王某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深受感动,逐渐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刘强长期工作在反贪一线,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服从大局,从未因个人原因影响办案工作。2007年2月,刘强的舅舅检查出患有白血病,刘强本来已经订好机票决定陪舅舅到天津血液病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准备做骨髓移植手术。可就在出发前,他接到了赴上海办案的通知。几经犹豫和斗争,刘强最终选择退掉机票,告别舅舅,到上海专案组报到。参加上海专案组办案,一去就是两年,这期间刘强的爱人调动了工作、女儿上了小学、自己的家和父母家相继搬家,刘强都只能把这些重担交给妻子。
工作上的苦,细细咀嚼还能咽下,当攻下一个个大要案时,虽苦犹甜;生活上的苦,有妻儿的理解支持,还能扛着。最让他感到难受的,是周围人的不理解。刘强很清楚,工作成绩越大,得罪的人就越多。在办理某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顾某某受贿案时,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为了求得宽大处理,带着5000元钱亲自找上门,希望他能网开一面,被他严词拒绝。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不死心,再次拿着厚厚一沓购物卡来到他办公室,放到抽屉里就走,他断然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将礼品上交院里,向单位说明情况,无愧于一个检察官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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