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户口已经转移,是不可能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房的。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由村集体按“一户一基”规则无偿分配给本村农民建房。户主死亡,户口本上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或者宅基地上的财产灭失后再收回。如果你或你家人的户口已经迁走,你就不是本村村民。集体应该收回你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的财产是私人的。
很难收回。您可以继续使用该属性,直到它丢失。如果在宅基地上拆旧房建新房,村集体是不会允许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我们享有的只是它的使用权,只供村集体成员使用。所以一旦迁出户口,就不再是村集体的成员,宅基地就不能继续使用了,就会被收回。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是不动产,而是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村集体流转,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后发证。随着我国实行城乡二元体制,在城市化的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从农业走向非农”。不管什么原因,一旦转移户口,就失去了对家乡宅基地的继承权,而且买不回来。
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屋”成为村集体的资产。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所以是以户为单位。只要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不全部迁出,村里的宅基地还是可以用的,现在很多村子都有这样的情况。孩子迁到城市,父母的户籍还是在村里,这样父母还是村集体的成员。因此,他们的父母仍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搬出去的不能修房子,父母可以重建。
由于农村户籍与土地的对应关系,一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一些公务员想尽办法农转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