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正常流程离职,领导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不想在公司做了,但部门领导不同意,还说如果一定要走,什么也别想要。(我的档案在公司)离职按正常流程走的,工作也交接出去。现在在这耗了一周多了。我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

提交书面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不同意也行。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他不签就通过EMS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有了以上两条证据,即使公司不给你办理辞职,你也可以最多在30天(试用期3天)后自动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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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1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也不能扣留你的档案资料,如果你已经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便有权利要求公司协助你办理档案转移等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履行该义务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广州张卫明律师1368030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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