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酒店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我是厨师,2010年5月入职的,公司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更没有社保那些了,由于工作量大、生活很差,很多员工都辞职了,天天有人来天天有人走,老板很苛刻,辞工不批,很多人选择自离,损失很多工资。
我在9月10号跟老板口头辞职,他答应招到人后给我走,几天后招到一个人来顶替我,我再去找他辞职,他说那个人不熟手,要我教他一个月,辞职要一个月,态度相当恶劣,我愤怒至极。再过几天,我再次找他谈辞工的事,他说把我的工资由原来的1900调整到2200元,我要求工资调整到2500元我可以留下来,否则就安排我走,我们没有谈拢,他借故离开。我说明一点:我们做厨师这个行业,辞职不用写辞职书,都是口头辞职的,一般都很快的,一般只要招到人手后就可以走,这是行业惯例,我现在的情况,从行业惯例来说可以视为老板在刁难我,我想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
如我以上描述,我能否通过劳动法辞职,拿到我应得的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是否违反劳动法,该怎样处罚,劳动者能得到如何补偿?
去劳动局举报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我有工作证、考勤表和工衣押金,有那些程序?
问题补充:我们老板相当黑,就拿我来说吧,我刚进公司第一个月工资是1800,第二个月1900,老板却要求在入职申请表上写底薪1600,理由是刚进公司,怕给多了,会在员工之间有影响。到以后我辞职的时候,他就是按1600/月给我结算工资的,整个酒店一百多个员工都是这样,做酒店的人基本上文化都不高,更不懂法律,所以都敢怒不敢言,自认倒霉。有些大师傅的工资有几千块每个月,那可就亏大了!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吗?
期待你来回答,感谢!
如果我通过法律解决,以后他暗中找人报复我,怎么办?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6/30/content_63115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