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赔表的费用245元我已经付了,但是我提出的异议是此表我已经用了三年多一直都没有因为超容出现过什么问题,但是现在表烧坏了说因为超容让我换三项电表,而且我家里的布线也要全部换成三项的,还说如果我不换,还坚持用以前一样的电表,如果再烧掉不仅是要赔偿表的费用还要处以一千瓦50元的罚款。我就想请问三四年都没有超容怎么现在就超容了呢,而且这几个月的用电量也不是全年的高峰。
追答请你把情况说清楚些:到底是你家电表还是宾馆的电表?你是租房子的还是房子的主人?你赔钱给谁了?
下面再回答你的问题:超容不一定要换成三相表(注:不是三项表),可以采用单相表与单个电流互感器相配合的办法扩容。
如果你家没有增加大功率电器,应该不会超容,表烧的原因可能是电表老化了,绝缘不行造成的。
关于处罚一千瓦50元的说法,在电力工业部1996年发布的第8号令的《供电营业规则》的第一百条第2款中确有规定,但应称为“违约使用电费”,不叫罚款。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电力公司很少处罚,因为电力公司倒是希望多用电,以增加供售电量,说话说的好,谁跟钱有仇?是吧!
只不过如果用户多用电了,往往只会烧坏自己的电力设备比如:变压器,用户开关,电表,用户线路等。这些设备都是用户的,跟电力局没有半根毛的关系,烧坏都是由用户自己承担的。电力公司的设备不会用户用电多了而烧到它的线路的,因为线路有过负荷保护,一旦超负荷,变电站的开关就因为过负荷而保护动作跳闸。
不知道您明白了吗?不明白的欢迎再继续问。我这可都是原创的哦,为了你的5块大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