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但是这属于民事纠纷,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近,同事秀娴发现自己被朋友骗钱了。去年6月,朋友发微信给秀娴,希望她转账两千应应急。
说好的两个月就还,结果半年多过去,这钱一点动静都没有。
昨天忍不住发消息询问才发现,自己被对方拉黑了,就连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也一律被拉黑,全然断了来往。
在对方心中,这段友谊的价值,原来不过区区两千元。
秀娴很火大,她完全没有想到朋友会是这种人,因为之前也催过几次,对方态度都很诚恳,说手头有点紧,再宽容宽容。
看在彼此交情的面子上,秀娴当然答应了。
我问她为什么不跟紧一点催钱?
她回我:“总感觉催人还钱伤感情,会让别人觉得我把钱看得比友情还重要。”
我想,秀娴的心理,大概是所有借钱人的心塞。
我拿你当朋友,你却把我当免费ATM机。
明明是债主,过得比欠债人还要悲催。
其实,问题就出在,这种友谊根本就是塑料花。
看起来永开不败,实际经不得任何一次推敲。
古语云:亲兄弟,明算账。
真正亲密的人,是可以把钱放在明面上计算的。
所谓谈钱伤感情的原因,不过是彼此的情抵不过金钱罢了。
要知道,真正的朋友不光可以谈钱,更可以看透,对方没说出口的难处。网上有句话说的好:赚钱有多难,借你钱的朋友就有多珍贵。
就我个人而言,我几乎不找人借钱,就连平常聚会吃饭,也秉持不占好友小便宜原则。
可能有人会问,谁还没有个特殊情况的时候?
是,当然有。
早年我最穷的时候,就曾向朋友借过钱。
因为家养的猫咪生重病,每天医药费+点滴费都是五百多的出,一个星期下来,弄得我山穷水尽。
这对于当时兼职打工的我,根本就没办法负担,所以我找玩了十年的闺蜜借钱,对方二话不说就把钱打进我卡里。
说实话,那时的我,还真没能力短期内全部还完。
但我的做法不是拖着不还,而是每个月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先还一些是一些。
打钱到闺蜜支付宝,我还会备注好还了多少,还欠多少。
闺蜜笑骂我神经质,我回她:那是我回报你信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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