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子要求订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优先继承给母亲。如有意外,遗产则捐献给韩红慈善基金会。
女子表示,对她来说,把财产捐掉更有意义。
我觉得30岁未婚的立遗嘱很正常,也可以看到年轻人已经开始立遗嘱了!
提前立遗嘱,早规划,因为明天不知后天事。不立遗嘱,如果自己未婚无子无女遗产继续第一人也是父母。如果父母不在了将会按亲属顺序排列继承。如果自己立了遗嘱这样可以由自己选择指定。没有那么多纷争与烦恼对于日后!要合法地立下遗嘱,也就是说立遗嘱一定要具备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立了半天遗嘱,最终拿出来却不能得到法院认可,不能实现立嘱人生前的愿望,那就是相当可悲的事了。这决非危言耸听,因为来找我打遗嘱官司的案子中,有1/3的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有的是因为处分了非个人所能处分的财产,有的则是因为证明条件不足等种种原因。通常而言,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录音遗嘱、书面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形式是否有效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所以,如果可能的话,大家最好找正规机构和专业人士帮助立遗嘱,公证自己的遗愿,这样与人与己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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