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公章?

如题所述

没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即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没有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2020年新版UKEY开票系统已经取消电子发票章: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简单说就是发票章取消,通过监制章代替,起到二合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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