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电话让水站送一桶矿泉水,不料送水工骑摩托车在送水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死了!水还没送到.死者家属说我要承担部分连带责任!要拿钱赔偿!我因该有责任么?如果有,要担几成责任。又或者说他已经把水送到,回去的途中出事,那样的话责任认定是否还是一样?想请各位大律师站在中立角度给个合理司法解释!我只按法律规定办事!!!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