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给你的生活带来了哪些“奇妙改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4
文:闫晓雨

即使这一生不会有任何交集, 但在某刻,我们的灵魂紧紧相依。

因为职业需求,过去几年里给期刊杂志写过很多明星专栏。后来找到了一个写作规律,凡是名人,皆有名堂。这个“名堂”指的不是对方的高人气或者资源所带来的结果,而是说,这些能被很多陌生人喜欢的人,背后都有股凝结成绳的能量磁场。

这些依靠人格魅力孕育出来的能量磁场,会在特定的时间段里,经过有力的发酵、弥漫,召唤出真正能够与之契合的群体。

偶像和粉丝真正的关系,应该是召唤。

不是寻找,不是挖掘,更不是刻意的等候在某个路口强行插入对方生活,我一直觉得,大众用“追逐”这个动态词来形容不是很妥当。但某种程度上,“追星”这个词又确实代表了一层非常向上的精神。天上的星星在闪烁,光微弱;地上的人儿拼命跑,试图用渴望给予这黑夜继续撑下去的动力,它们彼此无言而炙热,以陪伴的姿态一起渡过人生某个阶段。想想能够拥有这样经历的人,挺幸运的。

不要对“追星”这件事过度曲解,说白了,这就是年轻人对于生活的一种好奇和敏感。

构造出一个短暂的「秘密花园」

四月份的时候,我从郑州回北京的高铁上,偶遇编辑小七。原本我以为她也是去参加那个文学论坛的,结果她手舞足蹈的和我说,“才不是,我是去看五月天演唱会的”。

仅仅两天周六日的时间,千里迢迢跑到另一个城市去看演唱会这种事情,我以为只会发生在少女的16岁。在职场里泡久了,星期天的“休息”,真的就只是休息,顶着高温出去刷街需要莫大的勇气,拿起手机回复留言都觉得耗费脑细胞,最好的放空,是单纯的躺在床上吹着空调看电视做个废柴就够了。谁还有多余的力气,去万人中央嘶吼呐喊。

小七是从大学时代喜欢上五月天的。最初是被他们的摇滚精神打动,深入了解之后,对这个团体本身的有爱感打动。

这一粉……就粉了很多年,看着阿信从一苗挺拔俊秀的修长白杨,长成了一墩枝叶繁茂底盘厚实的榕树,又在近两年自律的修剪下,迅速恢复到青春时期的松木之态。明星的身材胖胖瘦瘦,粉丝的心情起起落落,说起这些趣事儿来,小七的面容上完全浮现出金粉色的少女情怀。

用小七的话来说:“喜欢五月天,就是在喜欢年轻着的自己”。

长大后的我们在内心筑起高墙,没有谁可以轻易入内,我们也尽量克制自己出去。当我们被焦头烂额的工作、一塌糊涂的爱情,折磨的不成人样时,只有想到爱豆,才会觉得这个世界没那么可恶。

那些远在天边、近在我心的人儿啊,他们带给我的力量,令我无声扛过漫长岁月里的皑皑皮屑。

他们是这干涸市井里唯一通向幻想清泉的通道,隔离开外界所有的纷纷扰扰,无力什么身份、什么职业,在这片秘密花园里都享有平等的欢喜权利。

虽然是短暂的麻痹,但总好过弹尽粮绝迷失在现实里。

因为喜欢你,我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在读过的儿童文学中,我最喜欢于尔克·舒比格笔下的《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洋葱、萝卜和西红柿,不相信世界上有南瓜这种东西。它们认为那是一种空想。南瓜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成长。 ”

鬼鬼读大学的时候,迷上了一个小明星,当时还属于十八线的那种。

她和同学们说,将来自己会去当他的经纪人。

身边人听过之后只觉得搞笑,天方夜谭,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怎么可能混进娱乐圈里。鬼鬼大学读的是新闻,在苏州,和所有同龄人的生活差不多,无非就是穿梭在食堂和宿舍之间,任由时间一马平川向前驶去。危机感,还离这帮整日沉迷在泡沫剧的小孩很远。

但因为整日都在搜集喜欢的明星素材,误打误撞,混入了“饭圈”,开始学习宣传和推广。为了帮助爱豆在网络上提高曝光度,在那段时间里,鬼鬼的文案功底提升奇快,还利用课堂上教的剪辑课程拿爱豆的访谈练了多遍手,业余时间,还去负责管理贴吧和qq群的运营。整个人神采奕奕,对娱乐这一行充满兴趣。

大三上学期,鬼鬼就去了苏州当地一家媒体实习。

等到毕业的时候,她已经对这个圈子有了一定的了解,深思熟虑之下,她来了北京。进入一家影视经纪公司,做宣发,现在跟的艺人,虽然不是最初那个令她痴迷的偶像,却也是当红小生。说出来,会有很多小姑娘会求着要签名的那种。

有一次无意当中聊起,我问她,“长这么大,你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什么?”。

她说:“ 喜欢因为他,我打开了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可以进入娱乐圈工作,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和他的距离不过只是一个经纪公司。虽然我们此刻不认识,但说不准下次就会有工作上的交集。 就算我们永远都不认识,也没关系。我仍然感谢他,是他,让我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

其实现实生活中类似这样的故事,真不少。在全民娱乐的时代,互联网的存在无限缩小了明星与粉丝的距离。很多娱乐记者最初都是某位艺人的粉丝,很多影视制作公司里都隐藏着资深饭圈,甚至,还有的粉丝,长大后嫁给了自己一直都喜欢的偶像。(扯远了)

虽然这些离正常人的生活很远,但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变的优秀起来的案例数不胜数。

想到你就会笑,比男朋友还有效

偶像崇拜对于路人来讲,是一件不符合正常逻辑的事情。对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无条件信任、付出,这种行为的不理性常常引发大众舆论。

用知乎网友的话说,这是从经济学层面上无法解释的社会学难题。鹿晗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的1314万封“微博情书”、郑爽一年365天299年上微博热搜、唱片市场如此低靡的情况下akb48接连破百万销量的专辑、tfboys三小只生日收到的粉丝送的4万平米月球地表,小行星及各种生日应援礼物,每年都在纽约时代广场的大屏幕上送上生日祝福。

追星追的是什么?好看么?特别吗?可能相遇的契机是这样的,但真正能够使人支撑下来的喜欢永远是人格魅力。当我们看到偶像身上有好多闪光点时,潜意识里会有「 我要变得更好,成为如他一样的人 」这样的想法。

即使是世人眼中的文学泰斗柴可夫斯基,第一次见到偶像托尔斯泰之后的日记描写中,也充满了窃喜的浪漫化。

所以,不需要对“追星”这件事有什么羞耻感。我们生命中最初的美好、自然、淳朴、天真,都是在无意识的选择之下,产生的微妙反应。光是走在路上想到一个人,就能笑出声的体会,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经历。

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

因为爱在爱中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和治愈。

在这个娱乐经济的时代里,偶像和粉丝早已不单单是迷恋或者被迷恋的关系了。反倒更像是捆绑式的,如果丧失掉粉丝的喜欢,艺人的可能性将变得毫无可能。换言之,你的喜欢,对他来说并非毫无意义,而是非常具备价值。(在某种程度上会转化为商业价值)

追星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追星的过程当中迷失自己。

任何事情都具备两面性,过犹不及,在追逐偶像的道路上,不要忘记自己的终点是哪里。就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