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于2010年9月15日在天津市河东区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老家是山东的,他是2010年9月12号到的天津,15号就被刑拘了,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询问是因为入室盗窃被拘留,没有伤害到人,具体盗窃数额不清楚,因为派出所也不给说,现在该这么办啊?
还有就是他是初犯,很老实的一个人,可能是因为前段时间做生意被人骗光了钱所以才会这么糊涂做出这么傻的事情,应该不是属于恶意的
如果在这个阶段找律师在天津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的话可以取保成功吗,综合他是初犯,又没有恶意的作案动机,也没有伤害到人,至于盗窃的东西可以归还可以取保吗
他有一个才刚两岁的小孩,妻子又没有工作,家里老人年龄也大了,再加上钱又被人骗光,这样是不是可以适当照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