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况下被他人拿自己的身份证做担保,怎么办?

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我特别比较的亲戚那里,他从平安银行那里贷款,拿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代我签字让我做担保人,现在那个亲戚的电话打不通,银行的人要找我负责,怎么办???
他已经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了,关我什么事啊,又不是我愿意的,我也没那么多钱还,我应该怎么处理??
我知道担保人要帮他人还钱,但是我想知道我要怎么办??

找银行要求撤销,担保人不是签的字。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

担保行为的使用范围的问题,在权责担保法律的关系中,其他的不当得利之债、可以为之设立担保的民商活动很丰富。无论是担保法,还是担保法司法解释,都对担保进行全面的了解。

扩展资料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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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你可以跟银行说明情况,再说也不是你本人签字,你根本不知道担保的事,如果银行不理会你就让他们走法律途径,到法院去说清楚!追问

能不能找一下相关的法规,在第几条,可以吗,找到就采纳你了

追答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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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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