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13省出台无户口落户细则?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户口辣~\(≧▽≦)/~

 

 

影响:

1、各类无户口人员均有望落户咯╭❤~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

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未落户的无户口人员;

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等其他无户口人员。

 

 

2、一定程度上促进楼市(*@ο@*) ~

放开户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取消了以前的限购政策,整体来看,其对楼市的促进是属于长期而且长远的。

另外,许多买房人群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买房落户,让小孩子上楼盘划片区的学校。而今全面放开落户,对部分为子女教育购房的人群形成了积极因素。

但是,到底买不买房,房价高低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而户口在这其中虽有影响力,却并次于经济实力问题。

 

 

3、迎合“二胎政策”(づ。◕‿‿◕。)づ

即使在独生子女政策下,还是会有很大一部分人群超生超育,这也是导致无户口人群众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在,随着“二胎”的开放,加之无户口人群人数的众多,毕竟不可能置之不理。进而推动落户政策其实也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鼓励生育。

只是,这生孩子,不仅是个吃力的活,还是个烧钱的活计啊……

这成本太高辣,臣妾做不到啊/(ㄒoㄒ)/~~

所以,该生的没户口也会生,不想生的,貌似影响也不大噢

 

 

综上所述,最高兴的应该是无户口人群终于有“家”了,至于其他影响还需要时间的沉淀才可以显现出来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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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5

  备受关注的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正逐步解决。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重庆、甘肃、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山东、山西、陕西、河北、江苏、青海、江西等13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不少地方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多地还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对促进部分子女教育、购房人群买房,对房地产形成积极因素。

  第一:放开落户相当于取消限购政策

  由于城市户口的因素,消费者在另一个地方买房按揭,往往需要有相应工作并且缴交一年社保等门槛要求,而放开户籍政策,这样的门槛将会逐渐消失,相当于取消了以前限购政策,整体来看,这个政策对楼市将会有间接的影响,但其对楼市的促进是属于长期而且长远的。

  第二:激活部分子女教育购房人群

  实际上,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房地产市场上很多买房人群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户口,买了房就可以落户,小孩子可以上楼盘划片区的学校。而今全面放开落户,对部分为子女教育购房人形成积极因素。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决定买不买房,具体的房价高低才是起决定性作用,而户口在这其中并没有多大影响,即使是买了房的已经是合意义上的城市居民,但孩子到好的学校上学还是需要有相应的条件,例如需要父母是已经居住很久的本地居民等情况。何况现在很多地方,附加在农村户口上的优惠甚至还会比城市户口,即使是放开城市落户,不少农村居民还是不愿意迁出原来的居住地。

第2个回答  2016-06-15

  不用再为没户口发愁啦,还没落户的有福了!

  别急,接着往下看,还没有户口的筒子们落户也有了新规定滴,全国已经有13个省份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根据今年1月份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目前已有重庆、甘肃、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山东、山西、陕西、河北、江苏、青海、江西等13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具体实施办法。

  明确无户口人员分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上述意见将无户口人员分为了8类,分别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禁止设立前置条件

  在细化人员分类、明确落户政策的同时,多地还明确要求,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山东提出,坚决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任何前置规定或附加条件;河北、江西、广东、江苏等地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陕西的表述则为“取消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前置条件,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细化落户程序

  此外,一些地区还对某类无户口人员落户程序进行了细化。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为例,国务院办公厅的上述意见明确,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 《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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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6-15

  最近,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13省出台无户口落户细则,这是清理落户“门槛”,让户口登记回归本位。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令人遗憾的是,法律和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大打折扣,“不交超生罚款就不让落户”几乎成了各地不成文的规定。无论如何,“依法登记户口”这一公民的法定权利不应打任何折扣。此次由中央层面出台意见,明确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态度,更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

  无户口人员圆了“户口梦”,户口簿上附着的教育、社保等种种社会福利有望恢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立即安排就近入学。必要时,可以先入学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此外,学校需为所有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和学籍档案,对于新登记户口、暂无户口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为新登记户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服务和便利。事实收养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需要先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事实收养公证。民政部门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为申请者提供清晰准确的要件须知,避免申请者跑冤枉路。同时也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防范拐卖人口、犯罪分子等借机洗白。

第4个回答  2016-06-15

    目前,不少无户口人员已经圆了“户口梦”。公安部近期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今年前5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摸排无户口人员109万余人,为74.6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上述意见将无户口人员分为了8类,分别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在此基础之上,多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并明确了每类无户口人员的落户程序。

  重庆提出,在着力解决8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基础上,将被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由民政部门救助安置在社会福利机构但无法查明身份(户籍)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等6种情况一并纳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范围;陕西增加了3类人员,包括《释放证明》《退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长期外出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父母无户口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广东增加了“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这一类型;吉林增加了“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未落户的无户口人员”;甘肃增加了“本辖区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河北也增加了“本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

在细化人员分类、明确落户政策的同时,多地还明确要求,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山东提出,坚决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任何前置规定或附加条件;河北、江西、广东、江苏等地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陕西的表述则为“取消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前置条件,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此外,一些地区还对某类无户口人员落户程序进行了细化。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为例,国务院办公厅的上述意见明确,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的落户程序,绝大多数地区的规定与国家版的意见完全一致,但也有部分地区的落户程序略有不同。如,吉林明确,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原则上由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凭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对无法判定或经民警调查未能核实相关情况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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