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9-25
巧记中国近代的不平等条约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 “五亿(议)港元” “五”指“光(广)下(厦)不(福)能(宁)上”五处通商口岸;“亿(议)”指英商进出口货物所应缴纳的税款,由中英双方议定;“港”指将香港岛割给英国;“元”指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
1858年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 “公开行贿” “公”指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开”指增开南京、汉口等十处为通商口岸;“行”指外国商船和军舰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贿”与钱财有关,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准(许)天天陪酒”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第一个“天”指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继续有效;第二个“天”指增开天津为商埠;“赔”指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 800 万两白银;“酒(九)”指割九龙公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两口(子)分工” “两”指赔款给日本白银两亿两;“口”指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分”即分割,指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工”指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办工厂。
1901年清政府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辛丑条约》“兵民禁赌” “兵”指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在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民”指把东交民巷辟为“使馆界”;“禁”指清政府保证严禁中国人民反帝活动;“赌”与钱有关,指清政府赔款给列强白银4.5亿两。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0-10-02
1842年8月,与英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次年,又与英国签订《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
1844年,又与分别与美国、法国签订《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
1858年,与俄、美、英、法四国签订《天津条约》。
1860年,与英法签订《北京条约》。
1895年4月,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它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1901年9月,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以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11国签订《辛丑条约》。
第3个回答 2010-09-25
《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
天津条约
《马关条约》
《辛丑条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9-25
《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俄美英法《天津条约》、中英法《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中俄《伊犁条约》、《中法新约》、《中英烟台条约》、中日《马关条约》、《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