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被对方申请财产保全问题

2015年12月19日我方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事故中无人员伤亡,只是双方车辆有损坏,交警已处理,但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达,但是自己心里清楚,我方可能负主要责任,我方买了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不计免赔特约,我方积极配合与承担对方的修车责任,但对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对我方诉前财产保全,由于我方是跑货车维持生活的,现在没办法取车使我方经济受到损失,请问这能算是以扣车为目的恶意申诉吗?如果是的话我方能要求经济损失赔偿吗?若不是的话,我方该怎样才能尽快取回车辆,将损失减到最低呢?

向法院出示你的保险证明,证明足以赔偿损失不需要财产保全,协商放车。
如果法院坚持不放车,届时你可以以人为扩大事故损失为由,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营运损失。法院不支持,你可上诉。追问

问题是法院的任何文件我都没收到,就连封车这件事都是我打电话过交警大队问的才知道的,起初我想应该是我的现住址和户籍所在地地址不符合,但现在通信这么发达,不是应该有电话或短信通告的吗?那么我现在该去找哪个部门呢?该拿什么证件或文件去呢?

追答

当然是问交警,哪个法院哪个法官通知的。同时,法院即便是委托交警扣押车辆,也应有文书送达。

追问

我前几天问交警问题的时候他总是爱理不理的,叫我自己和对方协商 ,但对方一直要求我对他做出保险以外额外的赔偿,而且数目不明,在刚出事时我已对他赔偿两千万额外赔偿,而且他还写下了对此事一次性过,以后互不相干的签字凭证,现在他又这样子,简单让我有点说不出话来的感觉,借钱买的车都还没能还上,现在又被他讹上了,不是不敢跟他走法律途径,是怕玩不过他,他有钱都搭通了关系,我怎么跟人家斗啊!

追答

只怕是法院根本没有介入,否则要有文书送达你处。所以,交警不理你,你可以明确终止委托交警协调。如此,由于事故不再属于交警管辖范围,交警就没有理由再扣留你的车辆。如果交警违法继续扣留,你可直接到他们上级警督处反映。让对方真的起诉你。道路交通事故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规定了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靠讹走后门是行不通的。

追问

嗯!谢谢你的耐心回答 ,听你这么一说我的心里就镇定 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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