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和房屋继承

我现有的住房的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子,请问如果要换成我的 ,用哪种方法比较省钱,或审批手续相对简单. 新疆 伊宁 (我这的工作人员太忙碌 先谢大家了!!!)

在二手房过户中,赠与与继承是经常出现的两种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区别。房屋赠与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继承是在房产所有人死后才发生的。房屋赠与是通过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从税收方面来看,二手房过户的税收主要有三种,即税、个税和契税。继承过户实际上是成本低的,主要费用是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房屋赠与则分为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的赠与。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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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2
政策解读:【房产赠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汇总】 一、免征个税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赠与三种情形可以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不属于上述规定三种情形之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受赠人应当按照“应纳税所得额×20%”的计税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原则上如下确定,即: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例外情形的是,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免税手续所需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时个税的计征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时个税的计征标准为: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所得税额=“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 四、房屋赠与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房屋的过户主要因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继承等三种行为而产生。如果是因继承而发生的房屋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是因买卖、赠与房屋而发生的房屋过户,则需要缴税。父母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子女,这属于赠与性质,因此同样会涉及到缴纳税款的问题。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具体规定,即: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 【房产继承】的手续和费用 父母出于某些方面的考虑———如为了子女就学方便或为了避税等,把自己名下的房子无偿转到子女名下,这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经常能碰到。这里面主要涉及两类房地产权属变更手续:继承与赠与。父母无偿给子女房子的方式不同,房产办证的手续也是不同的。房地产继承房地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所谓房地产继承,是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房地产权利,依法转移给他人。房地产继承与其他财产的继承不同,因为房地产属不动产,其权利以房地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所以房地产的继承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经过登记确认后,才能完成。 在房地产继承中,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类情况。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比如,何先生如果是独生子女,其父母去世后,何先生有继承权,他依法继承父母名下一套房子的行为即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必须经公证才有效。 而遗嘱继承是指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立遗嘱处分自己死亡后房地产权利的,该遗嘱同样也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才有效。如果何先生还有兄弟姐妹,其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子,何先生的兄弟姐妹其实也是有继承权的,但其父母去世前如立了遗嘱,明确何先生是该套房子的唯一继承人,这即是遗嘱继承。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 房产继承办证,继承人首先必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进行“继承权公证”,公证部门经过调查、审核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证明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然后,继承人带上身份证、继承书公证书原件、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受理窗口填写好产权登记申请表并校验资料,方可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市房产交易中心受理7个工作日后,继承人缴纳完相关税费即可领取新房产证了。房地产赠与房屋赠与要特别注意遗赠的办证手续 所谓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给受赠者的行为。随着房地产宏观调控使房产转让税费不断增加,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市民,尤其是父母把自己房产赠与给子女的开始增多———目前房屋买卖要交的税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契税四项,而房屋赠与只需交契税、印花税。 一般的房产赠与,只要赠与双方事先到公证部门取得赠与公证书,然后带赠与公证书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赠与手续,经受理后7个工作日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但如果属于遗赠的,办理手续时受赠方还必须提供遗赠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原件。 所谓遗赠,指的是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继承法》对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时间另有规定,即“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对待这一条款应特别注意,如果法定继承人对遗产没有表示的,则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在两个月之内未作出表示的,将丧失受遗赠的权利。 比如,何先生父母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去世后房子由何先生和其妻子继承。由于何先生妻子不属于法定继承顺序范围之内的继承人,她所继承的这部分房产即属于遗赠。如果何先生妻子在知道自己成为了公公、婆婆房子的继承人,必须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不然就会丧失房子的遗赠资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一、房产赠与
1、费用
1.1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免征
1.2 公证费:当地公正收费标准
1.3 契税: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一样
2、所需材料
2.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2 申请人身份证明;
2.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4 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2.5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2.6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2.7 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2.8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2.9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2.10 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3、情况说明
3.1 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3.1.1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1.2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1.3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2 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二、房产继承过户
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同时明确,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1、继承房产的费用:
1.1 当地公正收费标准(单位: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1.2 继承公证费:当地公正收费标准(单位:元/单);
1.3 放弃继承公证费:当地公正收费标准(单位:元/人);
2、过户所需材料:
2.1 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2.2 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2.3 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2.4 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2.5 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继承房屋再次出售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赠与房屋再次出售相同,其税基同样是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价及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税率为20%。此外,免征条件也是相同的,如果房产证够五年(“房产证够五年”并非指受赠人获赠之日开始算,而是从赠与人购买该房产之日开始算),且该房产为继承人的唯一住房时,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3、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3.1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A、身份证;B、户口簿;
3.2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A、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B、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C、身份证(若有);
3.3 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4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3.5 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6 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A、结婚证;
B、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民事调解书》/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C、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D、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3.7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3.8 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3.9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3.10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11 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
3.12 其他有关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等。
3.13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
A、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B、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4、其他事项
4.1 房屋的继承顺序及流程
继承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流程: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到地税局核定税费后再到房屋管理部门换新房产证。
4.2 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A、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B、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C、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第3个回答  2019-06-05

买卖过户、继承与赠与房子的区别在于;1、生效时间不同:继承只有产权人过世后才能过户,而赠与和买卖可立即过户;2、税费不同:继承税费1%-4%,买卖税费1%-9.6%,赠与税费,若赠与非直系亲属,与买卖一样。如赠与直系亲属契税3%。

第4个回答  2015-04-02
一般城市的继承比赠与省钱,就是不知道你们伊宁市了; 其实,你要是要过户的话,可以去市房产部门问一下以下内容: 1、程序和步骤; 2、需要什么人到场、带什么证件(这个一定要问清楚,否则来回跑很麻烦) 3、顺便问一下费用这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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