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某租赁公司以租代购的车辆他们有权在没有通知我本人的情况向就把车开走么?

以租代购的车辆在有一期租车款没有急事缴纳的情况下,车辆被公司莫名奇妙的开走了,车内有很多个人物品,在追要的时候对方告知要求预交6个月的租车款才能给我,有这个道理么?而且还要缴纳昂贵的收车费用!

租赁公司可以把车收回开走,租赁公司的行为合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十八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3、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1、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2、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7

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该租赁公司无权把车开走。根据法律规定在双方无特别约定情况下,相对方不得自行收回租赁物。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你既然以租代购了改公司的汽车,双方关于该车在一定时期的使用权有了明确的规范,此时你对该车具有支配权该公司无权干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

扩展资料

案例:人民网评:是陷阱还是馅饼? 汽车以租代购背后藏风险

“我的车被偷走了!”一段时间以来,时常会有消费者控诉汽车以租代购模式弊端的新闻见诸报端,这给正在掀起汽车消费新风向的以租代购模式泼了盆冷水。

月供比较低、还款期限长、办理流程快,对整个购车环节全面渗透,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提供的个性化汽车金融解决方案……一般而言,以租代购是以汽车租赁为基础,以车辆产权转移为目标的一种租赁模式。

经销商或汽车租赁公司会按照客户指定的车型购买新车,并与客户签订长期租赁协议,根据协议,在客户租用一定的期限后,将车辆的产权转让给客户。在实际中,以租代购这个模式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很多消费者如今仍是“雾里看花”。

“这已经不是租车公司第一次‘偷偷’来收车了。”福建省宁德市的王先生去年在一家租车公司通过以租代购买了一辆汽车,租期两年。但“购买”不久后,王先生发现车辆“不翼而飞”了,后来他才知道车是被租车公司开走了。

值得一提的是,以租代购的模式会导致汽车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汽车过户只是租车合同中的一个附加条件,租赁方很容易强行把车收走。此外,如果使用者在驾车期间出现交通事故或安全问题,抑或无法及时交付租金,就有可能引起一些法律纠纷。

因此,业内专家建议,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范,发生纠纷后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消费者最好要先了解可能会面临的风险再做选择。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正规且口碑好的公司,签订合同时留意相关条款,还款不要超过自身的经济实力,否则很容易造成违约。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关于审理租赁的法律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是陷阱还是馅饼? 汽车以租代购背后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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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4
金额是按比例计算,是车辆买卖价值的7到8成,全款车GPS开走,如是二次开走就是2到3成根据还款能力来讨论
押车不开走,停放是朋友的,以租代购、预约出租车、亲戚的,家人的,能否证明关系,知晓都可操作
垫资取车,房屋买卖交易垫钱过桥
第3个回答  2018-10-16
我和你的问题是一样的,其实这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犯罪。你是哪一家公司呢
第4个回答  2020-08-07
我的车是以租代购,和公司签了挂靠协议,如果公司到倒闭我能过户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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