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保证财政决算数据的统一: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后,当年财政下达单位的预算指标,财政预算管理部门已经全部列作当年支出,将资金从人民银行国库经办处拨付到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办理集中支付的单一账户中,财政国库支付管理部门按单位支出进度将支付额度分期下达单位;单位由于支付进度迟缓等原因,在年末时没有用完财政安排的支付额度,而形成实际上的指标结余;这样财政预算支出与单位实际支出就形成差额,这部分差额应归单位所有,用于单位以后年度支出所需,但资金在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中保存着。为了完整的反应财政支出数据的统一,即财政预算管理部门登记的单位支出数据与单位账面反应的拨款数一致,单位必须对这部分差额进行账务处理,增加拨款账面数,以保证单位年终决算数据与财政支出数相等。
举个例子吧,2012年财政下达某行政单位预算指标100万元,截至12月末单位累计用去了96万元,有4万元结余额度没有用。此时单位账面反应的当年财政拨款数是93万,而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账面反应该单位当年支出100万元。单位必须将4万元做增加“拨入经费”、增加“财政应返还额度”账务处理,以保证年度决算数据与财政部门一致。2013年财政继续下达该单位预算指标100万元,而2013年单位实际有103万的支付额度可用。
看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库[2001]54号)、《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暂行规定》(财库[2004]190号),财政部网站的国库司分站的政策法规下面有。
追问那个例子是不是错了啊,单位账面反映的是94万,财政要再补付6万,如果第二年财政再下达预算数100万,单位实际可用额度为106万。
如果是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年终结余,财政应返还额度的借方登记预算数减去下达数,那不管行政单位实际使用数么?
刚刚写错了,单位账面反映的是96万,财政要再补付4万,如果第二年财政再下达预算数100万,单位实际可用额度为104万。
追答笔误了。
你说的正确:授权支付就是将预算数与已下达的额度数的差额计入财政应返还额度,同时增加拨入经费。
追问那不管下达数与实际使用数的差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