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地人退休必须要档案

如题所述

1、参保单位应按北京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其职工申报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2、职工档案需由其所在参保单位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提供;
3、外地人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社会保险关系按照国家规定不再跨省市转移,基本养老金按北京规定实行社会化发放。
外地户口在北京办理退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累计缴费最少满15年。
2、在北京缴纳社保至少满10年。
3、男职工在北京首次参保的年龄不得超过50岁,女职工在北京首次参加社保的年龄不得超过40岁。(如果超过这个年龄界定就属于临时账户,则不能在北京办理退休,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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