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和举报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投诉是指我们在消费时与销售者、商家发生争议后,以电话、书面的形式,向工商等行政部门反映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要求行政部门协助解决争议的行为。

举报是我们在发现违法行为之后,向工商等行政部门反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而这种违法行为不一定侵害了我们自身的权益,举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投诉与举报的处理方式不同,投诉的处理方式是调解,工商部门会指导消费者与经营者平等协商,就存在争议的修理、更换、退货、理赔等事项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如果调解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举报的处理方式是查处,工商部门在收到举报材料后,会根据核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通过法定调查程序,根据具体情况,最终作出给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移送、销案等处理结果。

投诉可以撤回,举报不能撤回。我们在投诉之后如果对商家就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事项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满意,双方协商自行和解的,可以随时撤回。而举报不能撤回,即使举报人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工商部门仍会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我们投诉后,工商部门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最终结果取决于消费者与经营者,而针对举报线索的查处则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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