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到务实管用。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2.坚持县上统筹、全面覆盖。统筹整合全县各方面驻村帮扶工作力量,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科学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实现贫困村一村一队。

3.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

4.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法律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八条 县直帮扶组长单位职责:

1.负责与帮扶乡镇帮扶单位的工作协调。定期召开帮扶单位联席会议,了解各帮扶单位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帮扶单位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选派1名副职担任所帮乡镇的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并挂职乡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2.负责县级联乡领导脱贫攻坚工作的协调。适时向县级联乡领导汇报各帮扶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好帮扶乡镇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推进会,落实县级联乡领导对帮扶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年度帮扶计划和工作任务。

3.负责与县帮扶办的工作协调。定期向县帮扶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介帮扶单位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4.牵头负责与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适时召开专门会议,召集县直有关部门对帮扶乡镇自身难以解决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大项目进行论证对接,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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