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支票丢了怎么取钱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支票丢失处理方法: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补救,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无论采取哪种措施,均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二、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三、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1、让支票所有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和“支票遗失冻结书”,加盖财务印鉴及单位公章。授权查询这张支票状态,如果未支取就冻结该支票。(支票遗失冻结一般为15天,15天内未办理完手续冻结自动解除)。

2、持银行开具的“支票冻结回单”和支票所有单位的“支票遗失申请书”去报社登报声明支票遗失。

3、持银行开具的“支票冻结回单”、支票所有单位开具的“支票遗失申请书”、报社出具的“支票遗失声明(税票)”和第二天的报纸登出的遗失声明、去当地的公证处和法院公证支票作废的公证书。

4、持报社出具的税票、报纸登出的声明、公证处和法院开具的公证书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销号手续。

5、持以上所有回单去单位重新开支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及其救济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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