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户口能在西安市长安区考高中,前提是在西安市长安区有完整的初中学籍。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和体育考试统一考试项目选报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我市正式户籍(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持西安市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我市初中学校毕业;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⑵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⑷非我区户籍且不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者。
(二)报名办法
1、具有我区初中学籍的应届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各中学应认真整理本校应届生的相关资料,经区教育局普教科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后,在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在外地市、外区县借读的我区户籍初中应届生,持户口本、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证明材料(附件7)到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报名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具有我区户籍但在外地市、外区县补习的我区所辖中学毕业的往届生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到原毕业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具有我区户籍并在我区所辖中学补习的往届生,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在所补习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具有我区户籍但在外区县所辖中学毕业的往届生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到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指定报名学校报名。
非我市户籍却有我区正式学籍且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的应届生,持附件1规定的证件材料,在学籍所在中学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非我市户籍且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的往届生,持附件1规定的证件材料到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到指定学校报名。
非我区户籍且不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者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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