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少数行业的公务员以外,大部分公务员体检已经不检查乙肝了,具体分析如下: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教育部颁发《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公民入学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有关乙肝的条款改成第七条 肝炎: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也就是说只检查肝功不查乙肝了,只要肝功正常,乙肝携带者就可以当国家公务员。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特警以及血站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民航招收飞行学生可以在体检中保留乙肝项目鉴定检测。2010年2月,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提出上述规定。
这是目前针对公务员体检不再检查乙肝的权威性文件及解读,除了这几个特殊行业以外,其他的公务员体检只检查肝功,不再检查乙肝。
现在是不检查两对半的,检查的是肝功能。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要求中: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主要是看肝功是否是正常的。如果肝功是正常的,就合格。
快速解决战斗,看看有没有传染病,体检之前自己先去医院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