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被别人捡去后,会做坏事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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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挂失过后重新补办一张,但是号码还是一样的,如果被捡到的人拿去开房间之类的,吸毒之类的
岂不是我倒霉吗???
都没说清楚
就算作废,挂失,可是补发的号码还是跟原先一样的,也就是说存在两个身份证,如果一个坏人拿到我丢的那个,那不是为所欲为了吗??

不用担心,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及时补办即可。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扩展资料:

身份证补办:

1、受理。

申领人应向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2、审核。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3、审定:同审核标准。

4、告知:派出所承办人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告知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时间和地点。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参考资料: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0-27

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可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

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都具备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只是没有磁条和芯片,不能够刷卡买票。

此外,身份证丢失后,可自愿办理挂失。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挂失手续可到媒体办理,登报声明身份证已作废。

以益阳市身份证补办流程为例

办理条件及申请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公民需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提供本人近期符合二代证标准的彩色相片图像,换领证的带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4、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公民,应由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核验居民户口簿,交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办理。

办事流程

1、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

2、到派出所进行办理“二代证”登记。

办事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身份证 

中国益阳门户网- 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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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6-14
  身份证丢了,尽快带上户口本去办理一个新的身份证。如果别人捡到丢失的那张身份证而去做坏事由此产生的责任,不会由丢失人承担,而由冒用人以及有审核义务的相关部门承担。
  公安部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1、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2、依据:《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9-24
前段时间公安部发过新闻稿,说身份证丢失后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直接补办就可以。补办身份证的就证明了身份证丢失的事实。身份证查验单位负有查验身份证与使用人是否一致的责任,如果发生冒用身份证的现象,查验单位和冒用者承担责任,丢失身份证的人不负责任。

个人意见以上说法针对刑事和治安方面的法律责任(比如宾馆住宿等),民事法律责任方面(比如手机开户,银行开户等)我感觉不保险,还是到发证地制定报社刊登遗失声明比较放心。

补充:身份证丢失,丢失的卡片上信息不会自己改变,被别人拾到,就有被冒用的可能。但是,官方不是发了上面的新闻稿了吗,谁查验谁负责。如果真的有人拿你的身份证去开房做坏事,警察根据身份证信息找到你,你完全不用负责,因为有补办身份证的记录,证明自己身份证丢了。

如果有人用你身份证冒开手机账户,有电话公司找到你,说你的电话欠费,让
你缴费,你就可以拿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让他看,证明自己身份证丢失(毕竟你自己或者电话公司去公安机关查询身份证补办记录不方便,有了这个遗失声明就好多了)。
第4个回答  2020-03-28
这个是有可能的
1.不过不用担心,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挂失或者重新办理,然后将遗失身份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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