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地交社保十匕年,后到B地工作,在B地交社保且十年以上,社保关系未转移,该在何地退休

如题所述

应在B地退休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B地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将A地的保险关系转移到B地追问

据说有规定在最后交纳保险的B地满十年,应在B地领取退休金吗?谢谢!

追答

有的,深圳市就是这样的。只要你在深圳市交满10年,可以继续缴费直到退休,而您咨询的情况,将外地的转移过来合并计算以后就可以直接退休了(达到累计缴费15年的条件)。

追问

因我养老关系没有转移,请问我的养老关系是在A地还是B地,我户藉在A地,我能在A地退休吗?是否应在退休前把B地关系转回A地再退休,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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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养老关系没有转移,请问我的养老关系是在A地还是B地,我户藉在A地,我能在A地退休吗?是否应在退休前把B地关系转回A地再退休,
谢谢了!还在吗?

追答

目前主要是在户籍地和最后交满十年的工作地退休,您可以选择户籍地即A地,退休前请将其他全部转入A地,以免日后麻烦及影响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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