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工美联合会是民政部承认的合法国家二级社团吗?

网上看到中央工美联合会介绍是民政部承认的国家二级社团,可是民政部社会组织关系网上查不到。中央工美联合会到底是什么组织。

中央工美联合会(全称: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央工美联合会,原:中国国家工美协会)属于中国萧军研究会(一级社团)二级机构,一直在国家民政部监管下,是合法的社团机构,之前处罚只是因为名称违规(二级社团名称不能包含“中国”“国家”字样),但不能就此否定社团机构的合法性。为响应国家民政部整改要求,现名称已改为: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央工美联合会,属合法社团机构。至于在民政部查不到是因为早在2014年国家民政部已经颁发了文件,一级社团分支机构不需要在民政部审批,希望楼主还是多看看书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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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6
中央工美联合会的全称是“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央工美联合会”,是挂靠在中国萧军研究会下属的社团,最早是1981年在北京由黄胄创办的“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成立时隶属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部,是经时任部长宋养初批复成立。1997年国家针对国家级社团提出了重新二次登记的要求,而当时因为各种原因,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并未按予以重视并进行处理,加之中国建筑材料工业部裁撤,轻工业部更改为轻工业联合会,造成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在官方登记系统内被缺失。为了延续协会三十多年发展的成果,经过多方准备,2015年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以降格二级社团的方式正式挂靠于中国萧军研究会(历史时期,由于萧军先生与协会创始人张仃先生拥有非常亲密的战友关系,故做出该过渡决定),并更名“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工美协会(中国国家工美协会)”,同年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完成报备,并以此过渡并寻求重新登记恢复一级社团的条件。2016年年底,因更名名称与2016年最新颁布社团法要求出现冲突,被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约谈并提出更改,因此2017年根据民政部2017第3号文件要求,中国国家工美协会按规定更名为“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央工美联合会(中央工美联合会)”,并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再次完成报备,并在其监督之下按要求刻制了相应的公章,现已属于合规社团!
至于中国萧军研究会,是于1994年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成立的由党直接领导下的国家一级综合性社团,指导单位是中国作家协会。该研究会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以人名定名的国家级社团,研究会法人为萧军先生的长子,原中国建筑材料工业部副部长萧鸣先生,研究会现归属中央直属机关办公室管理。
第2个回答  2017-09-26
中央工美联合会的全称是“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央工美联合会”,是挂靠在中国萧军研究会下属的社团,最早是1981年在北京由黄胄创办的“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成立时隶属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部,是经时任部长宋养初批复成立。1997年国家针对国家级社团提出了重新二次登记的要求,而当时因为各种原因,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并未按予以重视并进行处理,加之中国建筑材料工业部裁撤,轻工业部更改为轻工业联合会,造成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在官方登记系统内被缺失。为了延续协会三十多年发展的成果,经过多方准备,2015年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以降格二级社团的方式正式挂靠于中国萧军研究会(历史时期,由于萧军先生与协会创始人张仃先生拥有非常亲密的战友关系,故做出该过渡决定),并更名“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工美协会(中国国家工美协会)”,同年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完成报备,并以此过渡并寻求重新登记恢复一级社团的条件。2016年年底,因更名名称与2016年最新颁布社团法要求出现冲突,被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约谈并提出更改,因此2017年在认真核查国务院2013年第44号文件,并按照民政部2017第3号文件指示精神,中国国家工美协会按规定更名为“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央工美联合会(中央工美联合会)”,并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再次完成报备,并在其监督之下按要求刻制了相应的公章,现已属于合规社团!
至于中国萧军研究会,是于1994年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成立的由党直接领导下的国家一级综合性社团,指导单位是中国作家协会。该研究会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以人名定名的国家级社团,研究会法人为萧军先生的长子,原中国建筑材料工业部副部长萧鸣先生,研究会现归属中央直属机关办公室管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02
中央工美联合会是山寨社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6-20

引自百度百科:

2017年1月,民政部依法对中国萧军研究会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萧军研究会设立的“中国国家工美协会”“中国好京剧企业家联合会”“北京灯谜协会”“中华彭祖文化研究促进会”“中华道医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违反了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规定。 [1] 

2018年5月 ,针对中国萧军研究会等五家全国性社会团体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问题,民政部作出严肃处理,有的受到了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有的受到了警告的行政处罚,有的被责令改正相关违规行为。其中中国萧军研究会再次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违反“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规定,违规设立“中国国家工美协会”、“中国好京剧企业家联合会”、“北京灯谜协会”、“中华彭祖文化研究促进会”、“中华道医委员会”等多个分支机构。 [2] 

2019年5月,中国民政部再次对中国萧军研究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和违规向分支机构收取管理费用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萧军研究会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违规设立“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2.向分支机构“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收取管理费用5万元,违反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第八条“社会团体不得向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再次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会撤销“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该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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