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应该怎么重视?

如题所述

职业健康和职业安全,真的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说实话,没有一个职业是绝对安全的,也没有一个职业是绝对健康的。所以,其实也不用想太多这方面的问题。喜欢一个职业,或者因缘际会的从事了一个职业,可能最初我们不是太了解这个职业有什么安全隐患,对自己的健康会有什么潜在的问题。年轻人更加不会考虑这个问题。慢慢的我们做了一段时间,自己就会深有体会。这个时候,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评估评估我们所从事的职业对我们的身体会有什么安全问题,会对我们的健康有什么危害。找出来这些问题,我们就要找找资料看看有什么方法可以减少职业的这些安全问题,让我们尽可能的健康。

比如我们从事的是纺织工,通过评估,我们知道可以出现噪声聋,也可以出现肺的纤维化,通过查找资料,我们知道可以通过戴一种特别的口罩可以避免纺织飞絮吸入肺里,而且通过在外耳道放置一点遮挡物,可以减少噪声的损害。并且通过减少连续的工作时间,可以减少不良因素的持续损害,比如每个工时半个小时,然后出去活动活动,换换环境。这样我们就可以相对的让自己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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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1
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是指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这类疾病通称职业病。
    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指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将其定义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即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或者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一、为什么要重视职业健康安全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1.6亿人在受到包括环境问题在内的各种影响,每年约有230万男子和妇女所得疾病与工作有关,包括近36万死亡事故,估计有195万宗与工作有关。由此总总,全世界平均4%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总量被消耗掉,对于生病的工人的保护,每年的费用在持续发生。预防、监督、控制和避免职业病不仅是劳工权利,而且是一项基本人权。
    不重视职业健康安全将直接导致工作在一线的人员出现职业病,所谓职业病就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过去我国企业对职业安全重视不够,导致工伤事故频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找出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源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针对建筑业,危害职业健康的因素及防治措施
    针对建筑业,首先要知道危害源在哪里,然后针对危害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在工作中积极采用预防和进行自我保护。可以说在生产劳动中,预防和进行自我保护人人有责。
    (一)、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是危害职业健康的因素之一
    职业伤害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及工作原因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1)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
    2)按照我国《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标准规定,职业伤害事故分为20类:
    ①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②车辆伤害:指被车辆挤、压、撞和车辆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③机械伤害:指被机械设备或工具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④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及检修时制动失灵造成的伤害。
第2个回答  2020-01-01
第一步:评估员工能力。企业应评估新员工的识字和算术水平、总体健康状况、相关工作经历、体能、对工作及工作环境的熟悉情况(尤其是工作条件经常变化的工作,如建筑施工现场)。此外,还要考虑文化和语言因素。有时,企业可能需要使用可视的、非文字的方法,如图片、标识、视频或DVD学习材料等。

第二步:介绍岗位风险。企业应细心规划,向新员工介绍岗位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如果可能,尽量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要花时间与新员工一起到工作场所或施工现场走走,告诉他们主要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在哪儿(如粉尘、有机溶剂、重金属、噪音等)。

第三步:采取控制措施。企业要确保职业病防控措施符合最新标准,且被正确的使用和维护。员工和企业健康安全代表应参与风险及如何为新入职员工提供最好的保护的讨论。强调报告事故和险情的重要性。安排做好健康监护。如果需要,要为员工无偿、免费提供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步:提供相关信息。针对新员工可能遭遇的风险,提供相关信息、指导和培训,并给出注重事项,让新员工避免这些风险。

第五步:进行有效监管。提供充分的监管,确保员工知道如何提出自己的忧虑。监管人员应知晓员工因不熟悉和缺乏经验而导致的各种问题。

第六步:理解水平检查。检查新员工是否已经掌握健康安全工作所需的信息、指导和培训,并且真正遵行,尤其是在至关重要的入职后的前几天/前几周。请牢记,要确保新员工知道如何以及向谁提出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健康和安全问题,并了解所有的应急部署和程序。
第3个回答  2020-01-01
职业健康包括很多内容,有职业安全,职业病防治,职业防护,职业培训和教育等。最好职业健康是单位企事业的基本要求。职业健康意识的增强需要政府和企业高度重视和支持。职业健康关系着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所以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职业健康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4个回答  2020-01-01
职业安全和健康应确保“六个到位”
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当前,一些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用工不规范,防护措施和设施不到位,导致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安监部门要促进职业健康工作开展,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搞好教育培训,确保企业职工认识到位。一是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许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事故防范十分重视,而对职业病的危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为此,各地安监部门应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加强教育培训。二是农民工进城务工增多,安全意识淡薄,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从发病率情况看,临时工、农民工占相当大的比例。为此,安监部门应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增强企业职工的防范意识。三是各地安监部门应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使群众和职工掌握一定的职业健康知识,确保企业职工认识到位。
(二)摸清家底,确保从源头上管理到位。通过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台账,做到一企一档。对可能发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严格实行"三同时",认真把关,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产生职业危害。对未按照要求进行"三同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依法进行处罚,确保从源头上管理到位。
(三)突出重点行业,确保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容易产生职业病的企业,笔者认为重点是化工、纺织、建材、冶金、塑料制造、金属制品、印刷、造纸等行业中,接触急、慢性职业中毐危害因素多。尤其是一些从事喷漆、打磨、电焊、采掘、清淤等作业的小企业或小作坊,由于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防护措施不到位,加上工人流动性大、培训跟不上、自我防护意识不够,存在发生职业病的隐患。要加强对这类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四)多部门联手,加强协作监管到位。安监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而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检测和工人体检工作现在仍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职业病由劳动部门进行鉴定。卫生和劳动部门从事相关工作时间较长,有经验,有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更有做好这项工作的经验。安监部门应重视与当地卫生和劳动部门加强联系,以形成监管的合力,确保合力监管到位。
(五)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到位。安监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为职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要对企业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处罚。
(六)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到位。安监部门人员编制较少,但监管的企业多,目前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通常只能作为相关科室的一项职能,如何确保成效?安监部门除了通过每年的专项整治外,在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时,也应把职业健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促使企业重视职业健康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职业健康状况进一步好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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