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妻子不愿意生二胎,丈夫可以以此为理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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