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中国的个体是相对于整体的个体,统治者必需拿出整体的力量去压制个体,个体要绝对服从整体的支配。
就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从儒家的文化来看。儒家在本质上也是整体主义的,它强调个体对整体的服从。整体的特点是先于个体而存在的,是个体的生存价值得以实现的基本场域,是个体的生活及其生活理念得以实现的基本场域。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共性就是个体的群集,是个体的约扩。共同体一旦形成,它便取得相对稳定的结构,个体一旦形成,其自身也成了相对稳定的结构,并为确保自身的利益而形成种种制度与规范。
这种整体与个体的文化语境,在现实性上就形成了对个体行为方式的集约。在一定程度上,对个性的自然张扬进行了压制,从而决定了个体在共同体的存在方式。
因此个性压抑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这与欧洲的文化传统有着本质的不同。欧洲文化是从个体出发的,因此欧洲人的个性是张扬的。
在这种不同的文化语境中,派生出了各种差异。比如,法律的制定和运用上,我们现在知道,法是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是为了人民而产生的,而律是治人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中,只有律,没有法。也就是说,封建统治者只讲用整体的力量去压制个体,而不是保护个体的利益,所以,那时的老百姓提到法就怕,与法没有亲近感。
古巴比伦王国制定的 《汉谟拉比法典》,是目前人们所知的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这部法典的主旨是维护人们的基本利益。在欧洲,相继有《拿破仑法典》、《亚述法典》、《罗斯法典》等一系列法典制定并实施。这些法的核心都是从不同的方面保护个体的利益,因为有了法的保护,就形成了欧洲社会共同体的特点,即整体对个体的特性没有太多的压制,人的个性得到了张扬。
而在中国封建社会,因为没有法,只有律,统治者就用律压制人的个性,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的个性是消失的,社会共同体是抹煞人的个性的共同体,在这种文化语境中,中国人的个性是残缺的,个体是不存在的,没有个体的语境,人们相互之间就不能产生磁场,也就不能相互影响,社会共同体就没有流动性。
我们应该看到的是,社会共同体是相对稳定的,个体是有差异的。一个好的社会共同体就是要保证个体的活泼性、流动性、差异性,不能是死水一潭,应该是差异的和谐,多元的统一。只有这样,社会共同体才能进步,才能让个体生活得愉快。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